时间:2023-04-13 14:16:44来源:法律常识
Z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于2017年9月13日上午在成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茜律师为其出庭辩护。
陈茜律师及其团队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后,经过全面仔细查阅、分析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询问Z某,最终确定了罪轻的辩护思路。
庭审中,陈茜律师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等方面提出了辩护意见,认为:
1、Z某虽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综合案发前后Z某的精神状态,身体情况以及睡眠情况等因素,不能得出事发当天Z某吸食毒品,构成毒驾;
2、Z某具有自首情节,应当认定为自首;
3、Z某愿意赔偿各受害人及其家属;
4、Z某系初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配合办案单位调查取证,认罪悔罪态度好等符合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
审判人员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决定对本案所有的指控证据再次核实,择日复庭宣判。
休庭后,Z某及家属对陈茜律师严谨的执业态度和专业精神表示了极大的认可,并十分感谢陈茜律师为此案所作的重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