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14:17:28来源:法律常识
近来,工伤案件逐渐增多,“如何处理工伤”成为劳动者所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劳动者在工作中由于多种原因,可能会受到人身伤害,当劳动者特别是农民伯伯发生工伤后往往不知应该怎么办.
下面来聊聊,发生工伤事故后该怎么办?
值得注意的是,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企业和职工之间签订的事故补偿协议或者赔偿协议是无效的。
因此任何处理工伤事故的思路都是先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发生工伤一年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每月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辅助器具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一)医疗费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凭票据据实结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 | 本人工资×27个月 | |
二级伤残 | 本人工资×25个月 | |
三级伤残 | 本人工资×23个月 | |
四级伤残 | 本人工资×21个月 | |
五级伤残 | 本人工资×18个月 | |
六级伤残 | 本人工资×16个月 | |
七级伤残 | 本人工资×13个月 | |
八级伤残 | 本人工资×11个月 | |
九级伤残 | 本人工资×9个月 | |
十级伤残 | 本人工资×7个月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每月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 | 本人工资×90% | |
二级伤残 | 本人工资×85% | |
三级伤残 | 本人工资×80% | |
四级伤残 | 本人工资×75% | |
五级伤残 | 本人工资×70% | |
六级伤残 | 本人工资×60% |
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四)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劳动关系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劳动关系终止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辅助器具费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等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八)伙食补助费
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住院伙食补助费,费用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规定。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九)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十)交通费
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规定。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十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共有三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