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0:36:4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市公安交警支队九大队民警在巡逻中查获一名集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等多项交通违法于一身的驾驶人,同时该车涉嫌交通肇事逃逸。
当天9时40分许,交警九大队五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102国道乐百氏附近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小型轿车,立即将该车拦下例行检查。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但该驾驶人却称没有驾驶证。民警立即通过警务通对此人和车辆进行核查。经查,该驾驶人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该车信息显示为逾期未检验、肇事逃逸。民警随即将此人控制并带回大队进一步核查。
经调查核实,2016年,该驾驶人的父亲在交警二大队管境发生过肇事,但并未及时报警处理,一直侥幸在路上行驶。
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驾驶人无证驾驶、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3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1400元罚款、15天以下拘留。(来源:中国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