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1:32:13来源:法律常识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通讯员 白彬莹)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还吸毒,相信很多人看到这些字眼都会感到害怕,而让集这些字眼于一身的人员逍遥法外,更是令人胆战心惊。近几天,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就成功抓获了这样一名“危险分子”。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
2015年10月5日晚,在榆阳区榆常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马某驾驶陕K牌照重型自卸货车与杨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双方车辆受损,杨某受伤。由于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和侥幸心理的促使,马某当即弃车逃逸。杨某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榆林交警三大队高度重视,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办理该起事故逃逸案。两年之间,办案民警多次前往马某家庭住址所在地寻找线索,并多番劝说其家属让马某归案,但均未获得成功。
2017年国庆、中秋临近,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榆林交警三大队加大执法力度,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组织警力专项清理网上逃犯。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马某于9月28日成功落网。被抓以后,马某向民警诉说了自己出逃在外期间的遭遇和艰辛,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也表示出深深的悔意。但法不容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至规定,马某已于9月29日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审判。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驾驶员,出车在外请遵守交通法规,万一发生交通事故,也请主动报警,勇于承担法律责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