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判3缓4(枣庄薛城洒水车撞死学生)

时间:2023-04-14 15:17:06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判3缓4(枣庄薛城洒水车撞死学生)

9月4日,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从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薛城区22岁司机高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被终生禁驾。

2018年9月23日22时许,高歌驾驶鲁DHB9**号小型轿车,沿薛城区福泉巷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薛城区人民医院南门时,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向西转弯的贺某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贺某某受伤。发生事故后,高歌驾车逃逸。

经法医鉴定:贺某系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经依法事故认定:高歌驾驶机动车未集中精力,夜间行驶未降低车速,事故后驾车逃逸,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

2019年1月29日,薛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高歌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环泽 报道)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