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7:35:04来源:法律常识
10月13日夜间,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巡控一大队在大连振连路辅路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当天22时50分许,民警发现一辆SUV在距检查点100米处靠边停车,并紧急熄火、熄灯。当发现异常后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并对该车及驾驶人例行检查。驾驶人浑身散发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于某吹气测试结果显示百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为86mg,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于某于2022年9月5日首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查处时不足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切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以免因小失大悔之晚矣。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