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8:24:38来源:法律常识
牵引车驾驶员因偷懒,少绑一段绳索,竟导致被牵引的报废垃圾车脱离,造成两死三伤。日前,龙泉驿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李某是一名已有20余年驾龄、持A2驾照的司机。去年12月16日,李某和往常一样,将报废的垃圾车用牵引车车后的叉子叉好后,从崇州出发前往龙泉黄土镇的报废地点。按照操作规范,在用叉子叉好后车的同时,应该用专用绳索将接口处捆绑固定。为图省事,李某忽略了这关键的一步。李某认为自己驾车多年来未出过什么大事,而且这条路来来回回走了多次,所以他完全没有将这一段小绳索的事情放在心上。
牵引车正常行驶几十公里后,李某渐渐放松了警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牵引车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但是由于李某对自己的驾驶技术深信不疑,再加之对这段路十分熟悉,李刚将车速开到了50公里/小时。直到仅有两公里就到站时,因路面不平,牵引车速度较快且并未与垃圾车进行加固,两车随即脱离。
垃圾车脱离后,由于惯性作用向右侧滑离,撞上其右侧行驶的一小车车头后,继而冲上人行道旁的绿化带中,将在绿化带上种草的五名女工撞翻,导致两名女工当场死亡,三名女工受伤。
经龙泉驿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成检宣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张柄尧 编辑 水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