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23:24:09来源:法律常识
案件回顾:
2002年2月18日,洛阳市新安县李村乡陈屯村陈某新驾驶豫C**174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安虎线洛宜南线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宜阳县城关乡铁炉村东路段时与行人伊川县鸦岭乡草窑大队毛湾村村民杨某水发生相撞,造成杨某水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新驾车离开现场。
匪夷所思的情节:
2002年2月19日,陈某新将肇事豫C**174号车悄然送至宜阳交警大队门口后逃逸。
原来陈某新肇事逃逸后,于次日打听到被撞伤者抢救无效死亡,一方面担心自己无证驾驶,更担心自己赔偿不了一条人命。于是,就有了将车悄然送至交警队门口的一幕。
“破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