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7:08:27来源:法律常识
发生交通事故后
驾驶人应立即停车
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但有人却在事发之后逃之夭夭
殊不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肇事逃逸错上加错
案情回顾
案情一:火速出击,24小时内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喂,您好,110吗?在312国道横塘立交桥往西第一个红绿灯,有个人躺在马路上,好像被撞了,你们快来啊!”
——“请您提供详细情况,我们马上派交警到现场处理!”
2022年9月21日17时11分,丹阳交警横塘中队接报警称:在312国道横塘立交桥往西第一个红绿灯,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横塘中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孙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被另外一辆电动三轮车撞上,造成车辆受损,孙某某受伤,对方车辆已逃逸现场。
现场勘查后,横塘中队民警立即调阅事故现场周边的监控,通过大量的监控查阅,于当晚锁定肇事逃逸者的逃逸轨迹。中队民警通过走访摸排,于9月22日上午,将肇事逃逸者蒋某某查获。
9月28日上午,伤者家属为表示感谢,专程至横塘中队送上一面绣有“公正执法、一身正义”的锦旗。
案情二:细致摸排,多方查证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9月24日8时55分,丹阳交警访仙中队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丹阳市埤导线陵口大桥附近,一辆电动车撞人后逃逸。访仙中队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只发现一位中年妇女受伤倒地,事故现场除了散落的一些车辆碎片外,未发现其他线索。民警随即拨打120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
随后民警通过对现场周边单位和过往人员进行走访,初步确定了肇事车辆为一辆电动自行车,民警通过近三天时间的细致摸排,调取了大量监控视频,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于9月27日上午将肇事驾驶员查获。
9月28日,伤者家属为表示感谢,专程至访仙中队送上一面绣有“破案神速、执法为民”的锦旗。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镇江交警提醒
若驾车发生致人伤亡交通事故
一定要停车报警
保护现场,抢救伤员
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
切莫心存侥幸
一走了之
来源:丹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