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8:46:18来源:法律常识
#于月仙车祸肇事人被判1年#
交通肇事案件立案与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于月仙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比较困难,这是因为情况比较特殊,是多方面因素共同构成的。且不提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存在管理不善的失责问题,也不提骆驼的主人也有监管不力的问题。仅就同车人员的责任界定就有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司机究竟承担多大责任?
本大仙觉得,司机负事故同等责任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不可能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主要因为存在三个原因:
一要看开夜车是不是司机的意思?根据常理推测,之所以选择连夜赶路,肯定是老板于月仙拍板的,因为司机没有这个权力决定、也不会这么决定。因为谁都知道开夜车存在视线不清、人易犯困的情况,严重影响驾驶安全,几乎所有司机都不会主动选择开夜路。
二要看同乘人员是否履行了应尽义务。如果超速行为是于月仙的授意,那么她当然要承担全部责任;就算不是她的授意,司机自作主张超速行驶,同乘人员也应该尽到劝阻和提醒义务。如果当时同乘人员并未反对司机超速,其实就等于默认了司机行为,所以大家负有同等责任。
三要看同乘人员是否考虑到了潜在危险。司机长时间开车容易疲劳,特别是在夜间长期跋涉更是精神高度紧张,所以于月仙作为老板应该主动要求司机找服务区休息一下再赶路,其他同乘人员也应该尽到提醒规劝义务。如果大家都从未关心过司机的死活,任凭他疲劳驾驶而不闻不问,那么事故发生了,大家当然都有责任。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涉及到了赔偿数额问题,于月仙的座驾虽然不是什么豪车,但是这款路虎的价格也超过了40万元。车辆报废,再加另外两个伤员的治疗费,总金额肯定远远大于30万了。司机要么是真无赔偿能力,要么就是觉得冤枉不想掏这个钱,毕竟他也是遵命而行、同样是这场事故的受害者。
说到这里,答案似乎呼之欲出了。于月仙的丈夫张学松,肯定是一腔悲愤之情无处发泄,想要拿司机当做出气筒。但是没想到司机并不想当这个冤大头,宁可吃官司,所以最终在他的运作之下,成功把一个犯错的司机给整成了犯罪的司机,被以交通肇事罪判罪量刑一年。本大仙不知道司机怎么想的,可能他觉得如果坐牢就可以不用承担经济赔偿了,那么他认打不认罚。因为道理简单粗暴,自己的老板于月仙去世了,而身为司机的他也跟着闻名天下了,接下来肯定是再也当不了任何人的司机了,收入从何而来?
但是反过来说张学松这事做得也不厚道,身为导演(有大脚婶的光环罩着)肯定不缺钱。再说于月仙这些年拼命工作,攒下了多少钱?恐怕你们几辈子都花不完吧?那为什么还要跟一个小司机过不去?他也不希望事故发生,就是一场意外,对于大脚婶的故去,其实他比任何粉丝都痛心(毕竟铁饭碗砸了)。
张学松口口声声要养活于月仙的母亲和弟弟,你们又没有离婚,伺候你丈母娘和小舅子难道还不应该吗?再就是他一直纠结没有拿到任何赔偿,问题是赔偿真的很重要吗?你缺钱吗?钻进钱眼里,而不是拿着于月仙的钱去做公益,这实在是玷污了大脚婶的人设。得不偿失,张大导演,希望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