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06:09:02来源:法律常识
4月22日从保定市交警部门获悉,该市高阳县近日发生一起肇事逃逸案件,男子段某某酒驾撞死路人后,逃离现场并将车辆焚烧。警方连夜开展侦查追逃,段某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据事发地监控画面显示,4月19日19时42分,一辆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高阳县高清路与三和路交叉口时,身后突然疾驰而来一辆轿车,猛烈撞击上电动车驾驶人,造成电动车驾驶人被撞出 20 多米倒地不起,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轿车驶离现场,随后有群众报警。
公安交警高阳大队民警勘查发现,受害者已无生命体征。现场除一些车辆碎片以外,无其它有价值线索,也没有找到直接目击者。经调取车辆可能行驶路线沿途监控进行比对,2小时后交警最终锁定一辆车号为冀 F67xxx 轿车有重大嫌疑,该车为安新县龙化乡段某所有。
然而就在前往段某家路上,办案交警又接到了新线索:龙化乡拥城村东北方向一堤坡处,发现一辆被焚毁车辆。办案交警与龙化派出所民警赶赴车辆着火地点,经勘查比对确定该车就是嫌疑车辆。此时,车主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民警连夜赶到段某家中,对其家属进行政策讲解。迫于公安机关压力,嫌疑人段某当晚主动到安新县龙化乡派出所投案自首。
段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并焚车的事实供认不讳,且承认自己事故前曾饮酒,并指认了饮酒现场。因段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且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并有逃逸加重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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