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0:28:35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半岛晨报
8月5日下午,在瓦房店长兴岛经济区西中岛海滨,发生了一起悲剧。一名中年男子在海中游泳时,意外遭到艇只撞击,头部受到重创,后因抢救无效不幸身亡。目击者称,肇事的艇只为摩托艇或快艇。就此事件,辖区警方已介入调查。
事情发生在8月5日下午1点多,地点位于长兴岛经济区西中岛一处海滨浴场。当时,女孩小孙与家人一起,在海滨游玩。当时,浴场里的游客很多,海里有摩托艇往来穿梭。小孙突然发现,沙滩上围了不少人,海面上有部分区域变成了红色。
小孙赶过去查看,发现一名中年男子躺在地上,面部受到了重创,“一个眼球不见了,面部也塌下去了……”伤情令人不忍直视。原来,男子在海中游泳时,突然遭到了艇只撞击。
现场视频显示,男子被救上岸后,有人找来游泳圈,垫在了他的头部。沙滩上,留下了大片血迹。在他身旁,一名女子焦急地查看伤情,并试图与他进行交谈
遗憾 伤者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当时,小孙看到,男子的胸腹部在不断起伏着,说明男子仍有呼吸。事发后,民警和120急救车赶到现场,男子被送往医院急救。不幸的是,男子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知情人表示,
不幸殒命的游客来自盘锦。
目前,
警方已经掌握了艇只负责人的信息,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小孙说,出事前有摩托艇在海面上快速行驶,并且距离游泳者非常近。肇事的艇只,应该是摩托艇或快艇。她认为,“人艇混游”的局面藏着安全隐患,“能不能把游泳的区域与艇只航行的区域分隔开呢?”
去年 男子在星海湾遭快艇撞击身亡
2018年7月6日
在大连星海湾浴场,一名53岁的男子在游泳时,意外遭到撞击,右大腿被切断身亡。当时,男子身上绑有醒目的游泳标志性漂浮物,但快艇还是撞到了他,并且在肇事后逃逸。对于此事,本报进行了连续报道。此后,肇事快艇与人员均被找到,肇事者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2015年8月
本报曾报道过一起海上船艇伤人事件。当时,在旅顺口区黄金山附近一处浴场,一游泳者的一条腿被急速驶来的摩托艇卷进后方推进器,血染红周边海水,幸被人及时救助,事故造成伤者腿部粉碎性骨折。
旅游船舶(艇)不得在游泳区内航行
业内人士表示:
旅游船艇通常分为两个类别:
一是从事休闲观光的私家游艇,
二是经营性的旅游船舶。
对于水上旅游运输工具的管理,涉及边防、交通、海事、市场监管、水路运输管理等多个职能部门。在营运管理上,要求必须在核定的航区内航行和在规定的港(站、点)停靠。
同时,在安全管理上,除了对船舶(艇)进行安全技术管理,保持适航状态、配备的船员符合国家规定、对船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不得强令船员违章操作以及根据船舶(艇)的技术性能水文气象条件、合理调度船舶(艇)外,还要求旅游船舶(艇)不得在游泳区内航行,停靠港(站、点)应当避开游泳区。
记者走访市区几处浴场了解到,管理部门已经对海上游乐项目,尤其是快艇等的行驶路线进行划分,并标示了警戒线,快艇应严格按照线路行驶。此外,出于安全考虑,市民和游客在下海游泳时,也应避开艇只行驶区域,并且要随身挂上醒目的标志物,防止意外发生。
半岛晨报、39度视频 首席记者 满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