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0:45:51来源:法律常识
终于与爱人结束了爱情长跑,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他,却因网购实施“多买少退”行为,亲手把自己送入牢房……3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对一起诈骗案提起公诉,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为爱发愁
俗话说:“无三金不成婚”。按照传统婚嫁习俗,“三金”是婆家为未来儿媳妇准备的婚嫁首饰。2022年1月,正在筹备婚礼的准新郎小甲因为“三金”而发愁:婚房、彩礼已经掏空了家里大半积蓄,再去向父母要钱,实在开不了口,可结婚没有“三金”又怕委屈了未婚妻,这该怎么办?
如法炮制
正当小甲为此犯难时,他突然想起自己网购退货的一件事。当时他买了两件衣服,退货时因粗心只退回其中一件,但卖家却退回了两件衣服的钱款。这“多买少退”方式,是不是可以“如法炮制”?抱着这个想法,小甲来到了某个售卖黄金的直播间。
疯狂购买
小甲开始大量购买黄金首饰,每次收到货后都会选择退货,但他只从中选出1件邮寄给商家。商家平日货单量较大,收到小甲寄回的货物后,工作人员未详细核对,就退还了全部钱款。3个月内,小甲先后13次从该直播间疯狂购买47件黄金首饰,包括黄金手镯、项链、戒指、手链等等,部分黄金首饰送给了自己的未婚妻,剩下的则藏了起来。
拒不退还
糊涂的商家在最后一次清点货物的时候,发现了小甲“多买少退”的情况,立即联系了小甲。先是电话沟通,后是短信催问,但小甲均置之不理。商家最终没有办法,选择报警。2022年9月1日,公安机关在小甲家中将其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因“多买少退”骗得的34件黄金首饰,总价值26万余元。
“确实是非常后悔,我对不起家里人,对不起未婚妻,本来好好的婚礼被我搞砸了。”当不劳而获的金手镯变成了从天而降的铁手铐,小甲向检察官表达了自己的悔意,“其实,‘三金’也不需要这么多黄金首饰,但商家没有及时发现,后来我就管不住自己的贪念了。”案发后,小甲自愿认罪认罚,并向被害单位赔偿损失获得了谅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法律规定数额的,构成诈骗罪。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认为小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金额达到“数额巨大”标准,应当以诈骗罪判处刑罚。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转自上城检察微信
来源: 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