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01:44:49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乐东法院审结了被告人林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被告人林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致被害人死亡后逃逸,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去年10月
被告人林某无证驾驶
无号牌自卸三轮车
在与林某兴驾驶的皮卡车会车过程中
被害人杨某谦驾驶摩托车
从皮卡车后左侧窜出来超车
并与林某迎面驶来的三轮车相撞后
摩托车失控与同向行驶的皮卡车
再次发生碰撞
致使被害人杨某谦当场死亡
被告人林某随即驾车逃离
乐东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林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林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在量刑时酌情从重处罚。但考虑到被告人林某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且已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40000元,可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