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05:26:05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闾斌 通讯员 董滨
10月24日,灵宝市人民法院第15期“请您当法官”活动在四号审判庭如期举行,公开审理一起交通肇事罪、包庇罪案件。60余名群众现场参与庭审。
今年3月22日,被告人王某辉无证驾驶无号牌重型自卸货车与乘车人蒋某一起,沿灵宝市故县镇某村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某村村边路段超车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史某醉酒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史某及小型轿车乘车人席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王某辉找其父亲王某军顶包,自己则逃离现场。
在接受公安民警调查时,被告人王某军、蒋某明知系是他人驾驶自卸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军仍冒充肇事司机,蒋某仍作假证包庇。经公安机关严格审查,次日18时许,被告人王某军如实供述了自己为其子王某辉顶包,蒋某也如实供述了自己作假证的事实。后公诉机关依法将三人起诉至灵宝法院。
庭审中,审判员组织法庭调查、辩论;三被告人充分发表质证意见、辩论意见、最后陈述,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就该案或日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向法官进行提问,田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及审判实务经验一一作答。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龚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