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08:54:53来源:法律常识
高阳县检察院
公诉一醉驾撞人逃逸男子
来源:河北法制网
本报讯 (王仲良 葛丹)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逃离现场后,为掩盖罪行竟将车辆烧毁并向公安机关报假警,近日,高阳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做出这一连串荒唐事儿的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诉。
2月17日中午,王某某与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席间饮酒过量。下午3时许,酒足饭饱的王某某开着自己的吉利轿车准备回家。当行驶到高阳县医院门口路段时,由于车速太快,王某某的车直接把一名行人撞飞,紧接着又与前方一辆轿车撞在一起。事发后,王某某迅速掉转车头逃离了现场,受伤人员被过往群众紧急送往了医院。
为掩盖肇事逃逸的事实,王某某将肇事车辆开至邢家南村北的地里焚毁,并拨打110报警称自己的车在县颛顼公园附近丢失。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事发地点,将王某某带回公安机关详细询问。王某某满身酒气,神色还有些慌张,细问之下,王某某的回答漏洞百出,报假警的伎俩很快便被识破,王某某只得供述了自己醉酒肇事逃逸的事实。经鉴定,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3.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被撞行人韩某损伤达到重伤二级。
案件移送高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发现,早在2003年王某某就因犯盗窃罪、逃脱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5年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2016年又因醉酒后驾车致他人受伤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
今年7月24日,高阳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