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10:41:56来源:法律常识
3月27日,新疆克拉玛依。凌晨2:53分许,交警接到某报警,称自己开车时撞上护栏,希望交警出警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交警赶到现场处置,却发现魏某对事故经过有些含糊。经调取监控并对魏某进行教育,魏某终于交代了事情真相。
原来,该车车主是郭某,开车的则是郭某的女友卓某。由于卓某无驾驶证,郭某为“保护”女友,便打电话与好友魏某商量,决定由魏某顶包,还可以申请保险理赔。
民警随后联系郭某来到现场,一开始郭某拒不承认,面对铁证,才承认自己将车交给无证的女友驾驶并发生事故的事实。
最终,卓某因无证驾驶被处罚款1500元,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郭某因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被处罚款1500元;魏某提供虚假信息、涉嫌骗保,也按规定进行下一步处理。
信息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来源: 周口市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