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23:14:11来源:法律常识
6月21日17时15分,长春南关交警四中队中队长史博文接到分指挥中心报警,南四环路泰春街附近有一起车祸伤人事故。
史博文带领就近协警周峰2分钟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他们发现一辆白色汽车(事故车辆)在南四环路一车道停放,车后方司机旁正躺着一位老人。老人头部严重受伤,血流不止。
史博文经过对现场勘查询问后得知,老人是被轿车在南四环路刮倒在地。由于头部着地,半侧面部已经肿胀变形,且鼻腔开始流血。当时正值晚高峰,南四环车流较大,史博文在经过全面分析后当场做出决定,不能等事故民警和救护车了,否则老人有生命危险。
史博文对现场取证后对伤者说:“大娘,别怕,我们是警察,现在就带您去医院!”随后,老人被搀扶上了警车 。史博文边开车边向指挥中心报告,用喊话器让前方车辆让行。周峰边用棉布轻按伤者头部止血,边与伤者对话,让伤者保持清醒。从事故地到前卫医院全长6.17公里,他们只用了8分多时间。
到达医院正门后,史博文跑到了后排座,把老人抱起来冲进了医院。在医生的帮助下,史博文把将老人放到了推床 ,还安慰老人:“大娘别怕!我们都在您身边!”众人将老人推到了抢救室。史博文在向医生介绍伤者情况后,体力不支蹲在了地上。
医生说,多亏了警察将伤者及时送到医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老人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视频由长春南关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