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8 01:44:22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的认定流程: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程序: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三条规定了交管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两种程序:简易程序、普通(一般)程序。
2、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发生的事实清楚,交警可以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3、普通程序:一般是造成人员伤亡,需要现场勘验、检查,或者对车辆、物品需要检验、检测,一般是10日内、5日内作出,可以延长。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由上述可见,简易程序和普通(一般)程序的主要区别在于:1、是否造成人员伤亡;2、事实是否清楚;3、认定书是否当场做出。
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赔偿计算公式:
1. 医疗费赔偿金额:
医疗费=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2、误工费赔偿金额:
受害者有固定收入: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 分处理。
1)能证明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 (元/天) ×误工时间(天) 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 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3. 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当地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4. 交通费赔偿金额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5. 住宿费赔偿金额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如果有异地就医的话)
6. 住院伙食补助费
7. 营养费赔偿额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8. 残疾赔偿金赔偿额: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等级系数×赔偿年限
(伤残系数确定:1 级伤残按全额赔偿,即 100%;二至十级则以 10%比例依递 减)
(赔偿年限确定:自定残之日起按 20 年计算,但 60 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 加一岁减少一年 75 周岁以上的,按 5 年计算)
多等级伤残简易计算公式: 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 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2+……+伤残赔偿附加 指数 n)。
9. 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额: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精神损失费:
一般3000-5000元,一般造成残疾才可以申请。
11、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 均纯收入)×赔偿年限 (受害人是 60 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赔偿年限就减少一年,最少 5 年。)
1)死亡赔偿金(60 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 年;
2)死亡赔偿金(60 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 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 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 年。
12.丧葬费赔偿额: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个月
13.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额:
1)不满 18 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 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 周岁—60 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 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 年。
3)60 周岁—75 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 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
4)75 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 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 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 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今天有北京客户咨询我,一位年轻的妈妈上班途中车祸身故,对方全责。母亲健在,父亲去世,已婚有一儿子,那么应该获得那些赔偿。
我给她计算了下:上班途中意外属于工伤,工伤需要赔偿 丧葬费赔偿额66492元,工亡补助金948240元。加起来100万。
肇事者在商业保险范围内基本上也需要赔这么多钱,100万。
同时肇事者全责造成人员伤亡,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家属的谅解书,就需要坐牢1-3年不等,通过沟通,肇事者支付100万,家属出具谅解书。
这位年轻的妈妈去世后,家属可以获得300万的赔偿金,这300万赔偿金由法定继承人按均分配,也就是母亲、儿子、老公每人分得100万。
客户咨询去世的年轻妈妈的老公说身前由共同负债,分配会少于100万。
实际上呢,如果夫妻共同资产大于负债,那么资产-负债的剩余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年轻的妈妈所有的那一半属于她的遗产,也应该由母亲、老公和儿子3人均分,现在目前放弃年轻分配年轻妈妈遗产,那么母亲实际上应该分得的金额也应该有100万。
我是懂点保险、懂点法律、懂点医学的林子,记得关注我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