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8 04:01:28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安全法明确指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警,若有人受伤,更应及时抢救伤者。近期,在我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报警人声称自己是路过事故现场发现交通事故后报警,民警经过一番查证,最后竟把报警人带走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9月24日上午9时55分左右,潮南交警大队民警接群众报称,在和惠公路陇田仙家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一老人受伤。民警前往现场后发现肇事者已逃逸,随即根据现场遗留的摩托车碎片及监控视频开展调查。
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 陈钦升:●●
民警细心地发现,在现场视频监控中,肇事者在现场一边扶着受伤老人,一边有打电话的动作。我们翻查了当天的报警记录,在那个时间段有一个报警电话,民警对报警人产生怀疑,民警在联系报警人的时候,他还坚称他是路过群众报案,拒绝配合调查,民警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将他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开始的时候他还是在狡辩,最终我们向他展示了充分的证据,他才供认了他的肇事事实和经过。
民警经过审讯得知,肇事者陈某龙在报警后不仅声称自己是路过时报案,还驾驶车辆通过偏僻小路逃离了现场,并到修理铺更换了车辆受损的配件,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最终还是逃不过民警的法眼,被抓获归案。目前,陈某龙已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时报警,不得逃逸,否则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来源:潮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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