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无力赔付(交通肇事者无力赔偿?东莞第三法院用这招破解难题)

时间:2023-04-18 05:04:14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无力赔付(交通肇事者无力赔偿?东莞第三法院用这招破解难题)

一场车祸致一名女性不幸丧生,让她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不仅留下一家老弱病残,还欠下10万多元医疗费,肇事者却无力赔偿。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通过前移服务、网上办理、快速评议,并引入执行救助保险制度使救助金扩大1.5倍,帮助死者家属快速获得了15万元司法救助金。

搭乘摩托车遇车祸

悲剧发生在2019年7月19日,在东莞务工的黄女士搭乘刘某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常平镇某路段时,从后座坠落,导致重伤入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刘某承担全责,黄女士无责。

事故发生后,刘某未向黄女士家属赔偿分文。2019年10月,黄女士的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东莞第三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向黄女士的家属四人赔偿109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家属依然没有收到赔偿款,于是于2020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莞第三法院经全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发现刘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在穷尽执行措施、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只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东莞第三法院通过黄女士家所在村委会了解到,黄女士一家所在村是湖南省重点扶贫地区之一,其家庭经济困难,黄女士住院抢救治疗,还拖欠了治疗费10万余元,让原本贫困的家庭又背负巨债;而黄女士的母亲此前一直随黄女士生活,现年事已高,2020年11月还突发疾病无钱医治,黄女士的丈夫本就因身体发育不正常找工作困难,在黄女士车祸丧生后更出现精神异常,长子早因家境贫穷辍学在外打工,次子如今也被迫辍学在家。

黄女士一家生活急迫困难的现状,牵动了办案人员的心。办案人员主动向其家属介绍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告知可申请司法救助以解家庭危困。

司法救助解危济困

在家属提出申请后,东莞第三法院鉴于该案救助的特殊性与急迫性,一方面,突破常规办理模式,前移司法救助服务窗口,并畅通网上办理渠道,与申请人的法律援助律师保持联系,进行远程精准指引,确保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另一方面,采用线上方式对申请快速进行评议,确认黄女士的母亲、丈夫、次子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司法救助条件,酌定给予3人司法救助金10万元。该申请从受理、评议到办结,仅历时7个工作日。

为进一步增强司法救助力度,东莞第三法院还对该案引入执行救助保险制度,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救助金投保使之增益,最终扩大1.5倍至15万元,最大限度地为困难当事人排忧解难。

采写:南都记者 刘辉龙 通讯员 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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