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01:48:39来源:法律常识
骑摩托车载好友,没曾想半路出了车祸。不仅赔了几十万还被判了刑。本是好心帮忙,为何落得如此下场,究竟是咋回事儿?
杨安(化名)与冯阳(化名)是好朋友。2021年9月12日7时许,冯阳打电话说想买东西,让杨安拉他去赶集。并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的杨安,当天驾驶了一个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拉着冯阳赶往附近的集市。摩托车行驶后不久,二人便因车辆失控摔倒在路旁,冯阳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冯阳符合生前与钝性物体相互作用至颅脑损伤死亡。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杨安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冯阳无责任。
事后调查得知,杨安案发前一天晚上11点下班,到家之后仅睡了3个多小时觉,当天属于疲劳驾驶。
近日,我省基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安交通肇事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前杨安与冯阳的家属自行和解,赔偿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2.4万元。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杨安又赔偿冯阳母亲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
法院经审理当庭判决杨安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官提醒:作为驾驶员始终要将遵守交通法规放在首位,否则不但会面临行政责任,还可能面临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搭乘人也要有足够的安全意识,搭乘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尽可能尽到谨慎注意义务,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记者 王冠
来源: 哈尔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