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贵港的交通肇事(广西四辆大货车相撞)

时间:2023-04-19 17:17:36来源:法律常识

昨天贵港的交通肇事(广西四辆大货车相撞)

2020年11月15日,在S40苍硕高速46KM 550M处(梧州藤县往贵港平南方向新庆路段),一辆小车与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车上5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1月20日,广西交警总队公布事故深度调查情况,因小车司机存在无证、疲劳驾驶和超速等违法行为,负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现场。交警供图

事故发生后,梧州交警部门迅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交通事故事实、涉事相关人员、企业、道路安全隐患、部门职能等方面启动全面的深度调查。

经查,小车司机李某存在无证和疲劳驾驶等行为,且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驶(事故发生时,碰撞瞬间时速为105~106公里/时,事故路段限速100公里/时),疏于观察前方道路情况,其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020年12月25日,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藤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而大货车司机梁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及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未按规定将警告标志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三角警示牌距离货车车尾约50米处),且未在故障发生时迅速报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另外,深度调查中还发现,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车辆发生故障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及时报警,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及安全防护装置不合、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等多种违法行为均在本起事故中集中出现。

小车司机李某还存在非法营运载客的嫌疑;而大货车车属单位广西骏驰运输有限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落实履行GPS动态监控监管职责;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客户服务电话96333)在工作流转中存在不足,未能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相关部门;大货车因故障骑跨停于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及慢车道上近3个小时,期间并无巡查管控力量发现并消除隐患,夜间时段梧州市高速公路辖区的路面巡控薄弱。

针对该事故深度调查暴露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建议督促运输企业整改并依法依规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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