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 00:17:31来源:法律常识
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以及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有权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有权依法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述规定的期间内,当事人未提起上诉的,即丧失上诉权利,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上诉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二是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二审法院五日内将上诉状移送原审法院。当事人原则上应采用第一种方式提起上诉。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民事上诉状范例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负责人: 。
委托诉讼代理人: 。
被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写明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上诉人 因与被上诉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作出的( ) 民初 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写明上诉人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变更原审裁判,以及如何解决本案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请求)
上诉理由:
(写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程序上的问题,以及上诉人上诉请求成立的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附:本上诉状副本份
二审法院应围绕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未涉及的问题,二审法院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因此,当事人在确定上诉请求时,要通盘考虑,其希望撤销或变更一审判决的全部请求要体现在上诉请求中,不要遗漏。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原则上应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前,也可以组织证据交换、庭前会议等准备程序。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认为案件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
上诉案件的处理分为四种情形:(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其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是指:(1)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2)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3)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4)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判决或裁定后再上诉的,不得二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