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 06:35:3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北京一公交司机急刹车致乘客死亡获刑引发关注。公共视频显示,在北京通州区颐瑞中二路北口公交车站,司机贾某驾驶的公交车正常行驶。突然,车辆紧急刹车。此时,车厢后方的乘客张某,一下子摔倒在后门的位置。
当时,乘客张某起身准备下车,事先站在了过道内。在司机贾某紧急制动时,张某前方没有任何遮挡,也没有扶手,一下冲了出去,导致他头颈部着地。随后,张某被送往医院救治,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交管部门认定:该公交车驾驶员贾某,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贾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案发时,贾某在该公司已有两年驾驶工作经历。据贾某交代,事发时,由于害怕自己左侧车身和后车相撞,下意识地踩了刹车。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的疏忽,导致乘客张某命丧于此。
随后,贾某的公司对被害人张某的家属进行了民事赔偿。最终,贾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