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 06:32:54来源:法律常识
4月19日
天门警方成功将交通肇事逃逸者董某
从广东中山押解回到天门
至此,一桩发生在
22年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于告破
案情回顾:
1999年1月8日,董某(多宝镇郑场村人)驾驶客车行驶至拖市镇赵台村时,因车辆刹车失灵,将江某和陈某撞倒,致使江某当场死亡、陈某受伤。事故发生后,董某拨打报警电话后逃离现场,自此开始了四处逃窜的生活。
案发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经现场勘验后认定董某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办案民警多次搜捕董某未果。多年来,警方始终没有停止对该案的侦办,由于受当时侦查条件和技术手段的限制,警方一直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案件没有取得突破。因董某长期潜逃在外,市交警支队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该案在今年4月终于出现了转机。4月10日许,中山警方在开展网上追逃工作时,掌握了在逃人员董某的行踪线索,通过缜密侦查布控,于4月15日将其抓获归案。4月19日,我市警方驱车前往中山,将董某押解回天门。
经审讯,董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这22年来的潜逃经历。据交代,董某逃亡初期辗转湖南、山西、新疆多地,以打零工、挖矿、捡棉花为生,最终来到广东中山,并定居于此。
目前,
董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天门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帅见习记者张伟康
来源: 天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