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 09:33:13来源:法律常识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绝大多数人都在立即救助受伤人员同时进行报警,尽量减少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但也有人担心受到法律的制裁,不愿意承担事故责任、后果,而选择逃离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责任。而这类的逃逸案件多发为伤人事故和自撞事故,交通肇事逃逸者在事故发生后导致交通安全设施损坏,或将伤者留在原地没有采取任何救治和安全防护,极易导致二次事故发生,引发人员伤情加重,给道路交通安全留下极大的隐患。
为持续开展“减量控大”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成都交警对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的理念,对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月29日,成都交警四分局对辖区内发生3起肇事逃逸案件,进行集中处理,对3起案件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均依法对作出1000元罚款,并处6日拘留的行政处罚,对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证记12分。
成都交警四分局公布了典型案例
案例
2022年3月3日钟某驾驶沪APU***号黑色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沿青羊区清江东路出城,当行驶至清江东路39号门前路段处时时,由于操作不当撞上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护栏被撞向对向车道碰上正常行驶唐某某驾驶的川AH3***号小型轿车。导致川AH3***车辆多处受损,幸无人员受伤。钟某为逃避处罚和经济赔偿竟直接驾车离开现场,对现场破坏的护栏全然不管,交警四分局专案组立即在次日将其追查到案,并依法对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作出处罚。
在发生事故该后驾驶员应立即报警固定证据,而不是驾车离去,应立即对所撞的护栏进行力所能及的恢复,以确保该事故所撞护栏不会引发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任由护栏散落在路面上如造成二次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4月26日顺城大街218号门前路段,同样也是一起自撞护栏的交通事故,护栏散落在对向机动车道上,对过往车辆通行造成很大的影响,由于当时属于夜晚如有车辆快速通过该路段,后果不堪设想,在这紧急时刻一位与事故无关的黑衣男子发现后跑步上前,在确认安全后,将被撞的护栏拖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就因为他的“举手之劳”就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该路段也恢复夜晚的平静。
两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交通参与者的心态不一样,结果也会不一样。在这里交警四分局对这位黑衣路人表示赞许,谢谢你对成都市的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所做出的贡献。
遵守法律规定,积极配合进行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每一个驾驶人的义务。而逃避处罚躲避责任,选择肇事逃逸,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成都交警也将持续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成都交警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救治伤员并报警,切勿心存侥幸一走了之,要第一时间抢救伤者并拨打电话报警、保护现场。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成都交警将严格查处,依法处罚。
(云上深夜快递记者:王文跃 编辑:王靖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