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累犯怎么判(累犯前后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吗)

时间:2023-04-21 09:54:09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累犯怎么判(累犯前后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吗)


【问】:请问律师,我丈夫2013年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6年3月份刑满释放。2022年8月25日又开车撞到人,被公安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的罪名关押在我们县看守所,听人说我丈夫这种情况属于累犯,在量刑时会从重处罚,是这样吗?


【要永辉律师】: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你丈夫前后两次所涉罪名均不符合特别累犯的情形。同时,也不属于一般累犯。

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除外。构成一般累犯,需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

二是前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后罪根据事实以及刑法的规定,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不是指触犯罪名的法定刑。当然,后罪要求仍能追诉,如果已过追诉时效,则也不构成累犯。

三是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以内。如果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期间,不构成累犯,应按先减后并规则数罪并罚。如果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5年以后,也不构成累犯,应认定为具有再犯前科。

这里的“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在内。“五年以内”应从服刑人在服刑最终日当天被实际释放之后起算,被实际释放之后又于释放当天又犯罪的,构成累犯。关于终止日,司法实践一般以对应的日期进行计算,对应日当天犯罪的认为是“以内”,对应日第二日犯罪的,认为是“以外”。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应当撤销假释,按“先减后并”原则数罪并罚;但在假释考验期满后5年以内又犯新罪的,构成累犯。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对于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的,应当单独对新罪进行处罚,行为人不构成累犯。

四是实施前罪与后罪行为时犯罪分子都已年满18周岁。行为人实施前后两次犯罪时都未满18周岁,或者实施前罪时未满18周岁,实施后罪时已满18周岁的,均不构成一般累犯。


根据你的陈述,你丈夫前罪所犯的诈骗罪属于故意犯罪,但是涉嫌的后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这是第一点。第二点,你丈夫所涉交通肇事罪发生的时间在其前罪刑罚执行完毕5年以后,也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所以,他的情况不属于累犯。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既然他的情况不属于累犯,当然就不必从重处罚。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