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2 08:27:27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西宁交警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5月18日在其微博上通报,2021年5月17日11时41分,驾驶人汪某驾驶青AXXX5Q号“奥迪”牌小型客车,沿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青藏铁路花园小区南门人行横道时,因冒进交通信号,与在人行横道内由北向南通过道路的行人李某某(男)、马某(女)、郑某某(男)、赵某某(女)发生碰撞,致四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救治。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接警后,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事故现场,并开展现场勘查、交通疏导等工作。经办案单位调查取证,现已排除驾驶人汪某酒驾、毒驾嫌疑。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请勿盲目传播或转发与案情不相符的虚假言论,任何与案情相关的信息,均以公安机关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
当前正值夏季、旅游旺季,道路人流车流加大,是交通事故的易发期。请广大群众及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各行其道,稳驾慢行,切勿冒进信号,骑车请佩戴头盔,驾车、乘车请系好安全带,珍爱生命、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