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交通肇事酒驾犯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自己对他们负责)

时间:2023-04-22 11:26:28来源:法律常识

无交通肇事酒驾犯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自己对他们负责)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交汇点讯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增设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刑事处罚。十年来,全省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和道路通车里程不断增长,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始终坚持把查禁酒后驾驶违法犯罪作为防事故、保安全的一项重点工作,坚持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酒驾醉驾违法查处力度始终不减,执法规范程度不断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群众自觉拒绝酒驾的安全文明意识显著提升。

这十年,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始终持续高压严管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人员介绍,10年来醉驾案件查获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2012年,查获醉驾案件的主要方式为事故调查处理中发现,占查获总数近70%,而2020年这一比例已降至30%以下,通过交警路面执法查获的醉驾案件占总数70%以上,这充分说明十年期间交警路面查处的场次、时长、强度大幅度提升,高压严管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取得成效。

货车驾驶员冯某说道:“以前跑长途的职业驾驶员中喝酒解乏的也不鲜见。现在无论是高速公路还是国省道,公安检查站几乎是逢车必查,大家都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了”。同时,现在违法成本相比之前大幅提升,职业驾驶员醉驾的现象几乎绝迹。根据全省2020年全省醉驾人员所驾车辆类型分析来看,小微型客车占比77%、摩托车占比19%,货车驾驶人、大中型客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等职业驾驶人在醉驾总人数中占比仅为1.73%,相比十年前的8.3%大幅下降。

从醉驾人员年龄来看,平均年龄为39岁,其中30岁至40岁人员所占比例最大。从查获人员醉驾酒精数值来看,超过200mg/100ml的醉驾人员数值不到16%,严重醉驾人员占比逐年降低。

从2020年全省查获醉驾人员的道路类型来看,城市道路占比58.5%、公路占比41.5%。具体来看醉驾查处前三位的道路类型分别是城市主干道、乡道、城市次干道,醉驾人数分别占总数的28.32%、15.17%、15.03%。醉驾查处高峰时段从原来20点至23点,明显向凌晨、后半夜时段延伸。

这十年,案件查处更加规范

近年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强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执法监督管理十项规定》《驾驶人血样提取及酒精含量检验工作指南》以及醉驾刑事案件证据规格等规定。

推行酒驾查禁全过程执法记录,为基层配发联网式呼气酒精检测仪、一次性采血包、智能血样低温送检箱、智能血样保管柜等先进设备,在全省推广网上办案和醉驾案件智能监管系统,对呼气、采血、送检、血样保管、案件办理进行全程留痕、智能管理,实现了案件从源头到移送起诉的闭环监督以及流转全过程的实时管控。

从“白手套”到酒精快检棒,全省酒驾部门配备的快速检测设备从无到有。从第三代普通酒精检测仪到第八代联网式酒精检测仪,则实现了测试设备的跨越式升级。十年前,路面一线执勤交警在开展酒驾整治查处时,由于缺少快速检测设备,只能让驾驶员在白手套上“哈气”,交警再通过嗅觉判断驾驶员是否存在酒驾嫌疑。发现气味异常后,交警再让驾驶员熄火下车检测,最终确定驾驶员的具体情况。通过人工嗅觉判断既不卫生,又不准确,近几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统一配发的快检棒只需5秒,就可快速判断驾驶员是否酒驾,大大提升了查处的准确性同时减少了现场车辆的滞留时间。

除了实现5秒快检,酒精检测仪器的检测效能和精密智能程度也在不断提升,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艾继祥介绍说,最初配发的第三代普通酒精检测仪检测效率较低,整套流程耗时较长,而现在配发的第八代联网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时间缩短到20秒,同时实时对定位信息、检测数值等信息全程联网上传,实现后台监管避免出现人为干预。除此之外,遥控破胎器、预警锥桶等一系列警用安全防护装备近几年也在实战中不断应用。

南京交警部门创新建立危险驾驶罪后续警示跟踪机制,嵌入十项人文关怀措施。联合司法部门,建立“危险驾驶类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合作机制”,落实“警示教育、志愿服务、人文关怀、跟踪帮教”四大措施,成立8个教育矫正合作基地,累计开展教育活动300余场次。

这十年,涉酒亡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2020年5月17日凌晨2点,牛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SUV沿南京栖霞大道由东向西行驶,此时晓庄隧道正在进行夜间封闭养护,牛某此时酒精上头、疏于观察直接冲入封闭隧道将养护人员柏某撞倒,致其当场死亡。经酒精检测,事发时牛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3.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同年8月11日,栖霞区人民法院对牛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虽然涉酒事故仍有发生,但经过多年来的持续查处,以及“醉驾入刑”的大力宣教、震慑作用开始显现,涉酒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涉酒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近几年呈逐年下降趋势。2019年全省机动车涉酒亡人事故起数相比2018年下降2.4%、死亡人数下降2.3%;2020年全省机动车涉酒亡人事故起数相比2019年下降17.4%、死亡人数下降17.7%。

与此同时,针对酒驾、醉驾被查处的失驾人员管控更加严密。与未取得驾驶证的市民不同,酒驾、醉驾被查处从而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失驾人员”通常具备驾驶技能,但无驾驶资格。部分“失驾人员”便会心存侥幸,继续驾车上路行驶。“失驾人员”上路行驶发生事故后,由于无驾驶资格极易导致肇事逃逸、无保险赔偿,形成新的道路安全隐患。为此,交警部门利用大数据搭建“失驾人员”积分预警模型,利用驾驶人信息、车辆信息、违法信息等进行关联,根据一定分值,对可能仍在驾车上路行驶的“失驾人员”进行分析评估,一旦发现数据异常会立即安排警力进行查处。从2017年开始,这套“失驾人员”预警模型,陆续在全省各地投入使用,已查获各类“失驾人员”2000余名。

这十年,拒绝酒驾

随着醉驾入刑、酒驾查处进入常态化和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提高,市民的出行习惯也在发生变化,代驾行业随之应运而生。南通市民胡先生说道,以前开车赴宴都没有酒驾违法的概念,更找不到代驾,都是酒驾回家。虽然也觉得危险,但是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而现在赶饭局,地铁、公交、网约车等公共交通也更加便捷,哪怕饭局结束再通过软件预约代驾也非常方便。

短短十年时间,代驾行业从初创期、快速发展期、规范发展期,于2018年进入迭代成长期,代驾订单量连续多年高速上涨。以某代驾平台提供的数据为例,仅南京市场2020年相比2016年日均代驾订单量增长7000多笔。代驾行业蓬勃发展,从侧面说明群众自觉拒绝酒后驾车的意识不断增强。

同时,通过分析代驾大数据,可以为交警更加精准地开展酒驾查处提供数据支撑。无锡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副主任夏哲介绍说,代驾热门地点、常驶路线、代驾的高峰时段都是交警在设置酒驾查处执勤点位的重要参考。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薛魁介绍,“醉驾入刑”以来,虽然查处打击酒驾违法犯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预防和治理酒驾工作仍旧任重道远。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不松劲,会同相关部门推进醉驾案件的快速处理机制建立,形成系统治理酒驾合力,系统推动醉驾犯罪人员的社区矫正和持续监管,同时加大对私家车主、摩托车驾驶人和农村地区群众等人群的精准宣传教育力度,助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意识持续增强。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陈明慧

编辑: 严红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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