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2 11:24:12来源:法律常识
两车发生追尾事故,无责一方逃逸,而担负全责的出租车却紧追不舍,在乘客“受伤”的情况下,出租车仍在寒夜中等待前车司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1月18日2点25分,公安武清分局接报警称,在梅石路北运河大堤处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经民警初步了解,报警人肖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其车上乘客黄某在事故中手部受伤。
发生事故后,前车驾驶人尹某驾车驶离现场,行至北辰区某花园小区工地内下车离开。肖某驾车尾随至此处后报警。经现场勘察,肖某驾驶的出租车追尾前车,造成两车轻微损伤。尹某作为无责任方,本来协商一致就可以快速处理,但他却做出驾车逃逸这一反常举动,结合案发时间,经验丰富的民警初步判断尹某有酒驾嫌疑。
在对乘客黄某的询问中,民警又发现了新的疑点:黄某在受伤后没有立即去医院就医,而是在寒夜中和出租车司机肖某一起等待前车司机,直到清障车将双方车辆拖走后才离开。民警分析,这很可能是一起故意碰瓷事件。
办案民警立即深入调查肖某近几年的交通事故详细情况,发现肖某2018年以来共涉及3起事故,且均发生在晚间或凌晨时段。特别是去年12月18日的一起交通事故,与此次事故高度相似。由于肖某存在碰瓷嫌疑,办案民警立即将其传唤至交警支队进行询问。在大量证据面前,肖某如实供述了伙同黄某驾车尾随碰瓷的事实:“我们在酒店、KTV附近等着,有车出来就跟上去,轻轻地碰,撞得严重了也怕赔钱。”肖某说。
警方最终证实,嫌疑人肖某、黄某、郎某(另一名乘客)驾驶车辆在梅石路与北运河大堤交口,故意撞击尹某驾驶的车辆,以乘客受伤为借口实施敲诈,已涉嫌敲诈勒索罪。目前,肖某、黄某、郎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