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2 13:19:37来源:法律常识
市民丁女士致电厦门日报热线968820反映,她坐曹操出行专车遭遇车祸,但十多天过去了,理赔事宜迟迟未解决。5月28日,厦门日报介入后,经曹操出行联系,事故责任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调解处理。截至日报记者昨日发稿,保险公司已和丁女士取得联系,给出理赔方案,双方达成共识。
5月15日下午,丁女士搭乘的曹操出行专车,在狐尾山东路与一辆私家车相撞。“当时我滚到后座脚踏板上,手臂、头部受到撞击,手机边角屏也被撞碎。”丁女士说,她到医院拍片检查,共花费200多元。次日,经交警判定,此次事故私家车负全责,接下来由事故责任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商谈理赔事宜。
但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迟迟未联系丁女士,她便多次拨打曹操出行平台热线告知情况,客服表示会联系保险公司尽快处理。“时隔12天,我才接到保险公司电话,对方了解事情经过后称,接下来将由专门的业务员对接,让我耐心等候。”丁女士告诉记者,她又等了一天,直至5月27日晚,仍未接到保险业务员电话,跟她详细沟通理赔事宜。
针对丁女士的反映,记者联系上曹操出行公关部工作人员黄先生。黄先生认为,事故责任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未及时与乘客沟通调解,是造成理赔工作不顺利的主要原因。5月27日下午,曹操出行厦门工作人员已要求保险公司履行承诺,及时联系乘客调解处理,保险公司也承诺在28日之前联系乘客调解处理。直至5月28日中午,在曹操出行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催促下,保险公司联系乘客调解处理,让乘客提供相关的费用材料进行理赔。
同时,记者也联系了事故责任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5月15日至5月26日,公司理赔人员有与曹操出行的专车司机持续保持沟通联系,然而对方并未明确表示受伤乘客是否需要保险公司理赔。5月28日,曹操出行平台来电表明伤者伤情现已检查完毕,需要公司协助进行调解,公司接电后立即作出响应并及时介入人伤调解,目前已给出理赔方案,与伤者达成共识。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表示,乘客乘坐网约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乘客的人身权利遭受侵犯时,乘客产生了两种法律关系。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目前对于双方责任比例的划分主要是以交警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
其次,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民法典》客运合同的相关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作为客运合同承运人,若市民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伤亡情形时,应当对市民承担赔偿责任。
许东建议,市民在日常使用网约车的过程中,若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应当及时了解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意见,明晰事故责任划分状况,保留相关证据资料,以便维权。
(厦门日报记者 张玉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