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6 17:20:49来源:法律常识
浙江嘉兴的李某驾车不慎撞上沈先生,事发突然沈先生的伤势较为严重,李某第一时间没有报警而是开车将沈先生送到医院进行救治,随后他拨打了报警电话,保险公司最后却因此拒绝理赔。
事发当天李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行驶过程中不慎将沈先生撞倒,由于担心其伤势来不及拨打急救电话,李某直接开着自己的车赶到医院,在沈先生被急救时,李某主动替沈先生的家属垫付了1万块钱的医疗费。
等到沈先生的伤势有所好转之后,李某才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交警赶到事故现场,认定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为李某。
沈先生左侧多根肋骨骨折,被定为十级伤残,期间一共在医院住了长达1个多月的时间才出院。“车子明明在投保期内,他们却拒绝赔偿。”沈先生称保险公司称肇事者在突发事故之后离开现场,从而拒绝理赔。
这种拒绝理赔的原因让沈先生非常的气愤,于是就将李某还有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者共同支付其医疗费等13万余元。
沈先生称:“保险公司这么做太没有良心了,他受伤之后的医疗费用还有误工费等都应该由他们共同承担。”
法庭上,保险公司辩解:“根据相关的合约规定,肇事者的行为属于公司拒绝赔偿的范围。”规定的确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楚,但是如果按照这种规定执行的话,伤者会白白浪费很多宝贵的时间,伤势严重的话很有可能出现生命危险。
法院认为事发当时李某之所以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完全是从伤者的角度出发,离开现场也是为了将伤者送到医院,确保更多的时间去治疗,如果按照保险公司方的说法,肇事者做出的这种行为,最后却要求其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这对他有失公平。
最终,保险公司赔偿沈先生12万余元。
案件审理结束后,得到了众多网友的留言,绝大部分的网友表示法院的判决充满了人情味,这才是中国该有的温度。还有网友表示现在的社会越来越有人情味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