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5 19:15:27来源:法律常识
都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生活中遭遇交通事故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作为乘车人员,遭遇交通事故该如何进行赔偿哪?
1.乘坐车辆无责,对方全责:此种情况下,乘车人员因事故产生的损失都由对方车辆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
2.乘坐车辆有责:指伤者所乘坐车辆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包括主责、同责、次责等几种情形,或即便交警出具的事故证明未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最终法院判决伤者所乘坐车辆方承担一定比例的事故责任时,乘车人员损失先由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保险责任或保险限额不足部分由本车驾驶员车主或保险公司(车辆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前提下)与对方车辆驶员、车主及保险公司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3.乘坐车辆承担事故全责,此时乘车人员的损失,先由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赔偿,超出保险责任或保险限额不足的部分由本车驾驶员、车主或保险公司(车辆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前提下)赔偿。
4.对于责任无法认定的事故,如果系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实践中法院往往按照双方同等责任判决:如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机动车无法举证证明非机动车方有过错的,法院判决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责任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