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5 19:16:08来源:法律常识
一辆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随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车逃逸,交警小海地大队接警后,经过多方走访查证,仅用了3小时就成功破案。
2月10日17时54分,在河西区学苑路的泗水道至浯水道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后电动自行车逃逸,事故造成自行车骑行人受伤。接到报警后,小海地大队交警和辅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经查,自行车骑行人小腿骨折已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过对周围目击者的进行询问,交警了解到肇逃驾驶人疑似是某品牌外卖配送员。
随后,交警调取了事故现场周边监控,经过分析比对,交警确定了肇事嫌疑人所属的外卖平台,成功还原了电动自行车完整的行车轨迹,并迅速锁定了肇事者为某外卖平台的骑手张某某。当天21时59分,肇事嫌疑人张某某到交警小海地大队接受调查,张某某对自己驾驶电动自行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认不讳。张某某表示,肇事后因担心承担责任自己选择逃离现场,“真的挺后悔的”。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按照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