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观点讯息:交通肇事者惩罚措施,快递员图片

时间:2023-05-26 16:27:10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浙江桐乡市发布《全市强势推进电动车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即日起至年底将全面启动电动车严管严治12条硬核措施,进一步强化电动车的综合治理。

整治目标

电动车交通亡人事故零发生

具体如何整治?有哪些奖惩措施?给大家划重点啦!

1.抓好销售环节,规范经营活动

◆夯实主体责任。

督促经营者在销售电动车时与消费者签订承诺书,告知消费者车辆的使用范围、用途、性质,属电动摩托车的应需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切实保障消费的权益。

◆推进重点管理。

将电动厢式三轮、四轮代步车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监管执法范围,对三无产品或经检测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属机动车范畴,严格依法处罚。

◆强化质量检查。

加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检查频率,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加强联合执法。

重点查处“无营业执照、超越核准经营范围,销售无3C认证电动自行车,伪造、冒用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开展溯源倒查。

公安交警在现场执法发现涉及违法销售的问题,及时移交市场监管局,以案查案、以点破面,查处一起震慑一批,堵住一片,截流堵源。

2.抓好行业监管,健全企业制度

◆强化行业监管。

快递、外卖行业的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专业市场的有序和安全运行。

◆强化行业建设。

快递、外卖行业的主管部门要推进行业协会建设,促进企业的自我管理、自我完善,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强化行业规范。

全市快递、外卖业的车辆要实行统一外观标识、编号、登记,禁止使用摩托车从事外卖配送,促进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

◆健全行业制度。

督促快递、外卖行业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每月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对被通报的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双罚制度”,即:发生3次交通违法的,企业要作出处罚、断网一周;4次的断网一月;5次以上交通违法、发生伤人道路交通事故承担同等责任以上或肇事逃逸的员工实行解聘。

3.抓好制度建设,落实门岗制度

◆强化对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管理。

教育局出台对教职员工、学生、家长驾乘电动自行车等车辆的监管措施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家校警”护学队建设。

◆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我管理。

全市各部门(单位)、镇(街道)制订相应的管理奖惩措施,督促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辖区规模型企业职工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对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出单位遵守交通安全情况落实门卫检查制度,并纳入个人绩效考评。

◆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管理。

园林市政、保洁、工地、物业的主管部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对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要落实企业内部处罚措施,一年内发生5次以上违法行为的要予以解聘。

4.提升劝导规模,增强路面管控

各镇(街道)根据辖区事故多发、人流集中等特点,在重点路口(路段)每日开展设点劝导。

5.强化执勤执法,抓好专项整治

公安(交警)联合派出所、综合执法等部门,通过“网上与网下联动,设卡与巡逻并举”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改装拼装加装、备案登记7年以上、闯红灯、违法载人、占道行驶、逆向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

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驾驶三轮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载”等严重违法的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镇(街道)要及时落实人员开展上门训诫,防微杜渐。

6.完善道路建设,保障通行路权

各镇(街道)、道路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责任区)道路的排查,对路权不完善,基础设施薄弱的,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治理期限,加快建设完善,保障电动自行车的通行安全。

7.完善交安设施,保障通行安全

各镇(街道)、道路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一灯一带”建设,对交通秩序混乱,无信号控制的路口进一步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设施;对存在夜间照明不足、城镇主干道无中央隔离设施、路口大型车辆通行较多、路口安全视距差等问题的路段进行及时改造。

8.引入市场机制,推进淘汰措施

相关部门指导好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及时制订出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定价回收”等淘汰措施。

9.抓好清库销号,引导自主报废

各镇(街道)、公安(交警)对照备案满七年非标车辆清单,层层分解,量化工作目标,通过村(社区)电话联系、上门督办等形式,引导车主主动报废非标电动自行车,确保淘汰率达100%。

已灭失的及时督促办理灭失手续,根据办理报废、灭失规程,认真核查相关信息、及时收回备案登记牌,加快清库销号。

10.完善管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各镇(街道)加强对60岁以上老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开展全面排查、登记,掌握基本情况,定期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建立工作台账。

11.加强示范引领,建设安全村居

各镇(街道)确立1个村(社区)作为试点单位,以“无非标电动自行车、80岁以上老年人不驾驶电动车”为目标,以对70—80周岁老年人驾驶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更换成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人力自行车等为切入点,对非标车全部实行淘汰更新,引领示范安全村居建设,有效推动全市电动车综合治理。各镇(街道)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试点工作。

12.强化教育引导,完成点位建设

各镇(街道)按要求加强宣传教育点建设,完善相关设施、设备,确保在每个村、社区(小区)内部都设立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设施,宣传设施的覆盖率100%。

通过播放专题宣传教育片,悬挂宣传海报与标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交通安全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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