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12:57:39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雨水量增多,公路塌方、积水、落石等安全隐患的突显,山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针对辖区道路交通状况,适时向各中队通报辖区交通现状,敲响警钟。同时,结合目前正值暑期,交通流量大,暴雨恶劣天气多,雨季事故频发的特点,进行排查辖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民警、协警自身安全的防护能力,坚决杜绝因安全设施不全、思想意识淡漠引发民警、协警伤亡事故的发生。
强化执勤执法和事故处理安全防护。各中队每天上路执勤时,要督促民警、协警带齐执勤执法和安全防护装备,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反光背心,佩戴多功能单警装备,肩灯、执法记录仪等,执勤警车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反光或者发光锥筒、停车示意牌、警戒带,以及警告标志、警示灯等装备。在查处违法、拦截检查时应保持安全站位,指挥驾驶人靠路边停车并熄灭发动机,不得贴近车门和脚踏车辆踏板或者将头、手伸进车辆驾驶室,不得站在车辆前方或后方强行截停车辆,除非出现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或他人生命安全的情况,不得追缉逃逸车辆。处理交通事故时,应按规定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预警区及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按照规定停放警车并开启警灯警报器,同时确定专人负责警戒。做到安全、快速,高效处理事故现场并安全撤离。
加强督导检查。大队建立完善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大队指定专人对警务用车、防护装备、个人专备进行定期检查,并将车辆状况、防护装备、个人专备三大项24个小项进行登记造册,检查人与被检查人在表上签名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同时进一步加强民警、协警上岗出勤前自查,中队领导日常巡查,大队领导定期抽查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民警安全防护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对随车装备、单警装备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缺失、损毁、失效的装备,按照标准统一、齐全有效的原则,及时予以更换、补齐,最大限度地发挥装备的安全防护效能,切实预防和减少民警伤亡。
从思想教育入手,增强安全意识。各中队在每周例会上深入分析日常执法工作存在的危险性,剖析容易被忽视的不安全执法行为,把安全话题作为经常讲,时时说,现场纠,及时改,树牢安全防护意识,通过言传身教,切实提高民警、协警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进一步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雨季是事故的高发季节,特别是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以及夜间处理交通事故,对民警、协警自身安全构成很大威胁。为此,大队要求民警必须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再进行处理工作,同时事故现场必须有人负责警戒,重点防范刚刚到达事故现场和撤除事故现场这两个时段的安全防护工作,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在处置事故现场时发生民警、协警自身安全事故及二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