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11:34:44来源:法律常识
■肇事司机刘某某所驾驶的车辆
“喂,你好,110吗?我在曲阳县路庄子乡涧北村村口可能撞到什么东西了。”日前,河北保定市曲阳县交警大队接到一男子打来的报警电话,当民警再回拨过去时,电话那头已无人接听。随后,民警立即赶往该男子报警电话中所说的现场进行核实。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对母子被车辆撞伤,肇事车辆已逃离,周围遗留了一些车玻璃碎片。民警立即将这对母子送医救治,经医生诊断,1岁的儿子曹某伤势较轻,其母张某伤势较重。
办案民警根据报警电话很快锁定了嫌疑人为曲阳县产德乡村民刘某某。之后,警方在刘某某家附近发现了嫌疑肇事车辆。在对刘某某进行传唤未果的情况下,警方对其家人及朋友进行劝导,让他们督促刘某某尽快投案自首。迫于压力,刘某某于案发后第二天中午到曲阳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查,嫌疑人刘某某就是案发当晚的报案人。据嫌疑人刘某某供述,案发时他正驾驶车辆,突然手机来电,他准备接听时,手机从手中滑落,在他低头拣手机时发生了交通事故。
不仅如此,民警调查发现,嫌疑人刘某某并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且当晚开车前还喝了酒——案发第二天刘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还为5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嫌疑人刘某某因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等违法行为,已被曲阳县公安局依法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朱丽娟
■供图/保定市交警支队
■编辑/张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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