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15:18:44来源:法律常识
3月26日上午,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2021年清明道路交通安保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武深高速公路惠州段“1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南都记者获悉,2020年11月2日凌晨1时4分许,位于武深高速公路惠州市路段,一辆湘B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追尾碰撞一辆桂B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惠州市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调查认定,事故的原因是:湘B号牌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谢某德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未充分注意路面动态,未确保安全驾驶且超载上路;桂B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吕某武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规定最低车速行驶。
这起事故反映出货运企业运输安全失管失控问题突出、非法营运和超载驾驶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等教训。调查认定,涉事重型半挂牵引车所属单位柳江县京冠运输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按规定对名下车辆开展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治理、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柳州市柳江区公安交警大队对货物运输企业现场抽查、日常检查工作不细致,未及时将对柳江县京冠运输有限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抄送、告知交通运输部门;柳州市柳江区道路运输管理所(中心)在日常监管中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在安全教育、车辆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开展应急演练方面存在的问题;株洲市攸县交通运输管理站对无证合乘车从事客运行为打击力度不足。
这起事故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已进行了处理,将湘B号牌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谢某德、桂B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机吕某武等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由惠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柳江县京冠运输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实施行政处罚,由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审批局依法吊销柳江县京冠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要求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分管道路交通运输的负责人员对柳江区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所(中心)负责人员进行约谈;责成柳江区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所(中心)作出深刻检查;要求株洲市攸县人民政府分管道路交通运输的负责人员对攸县交通运输管理站负责人员进行约谈;责成攸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管理站作出深刻检查。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实习生 欧阳霈 通讯员 粤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