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19:06:58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黄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勇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敬畏之心,将国有企业视为自己的“自留田”,漠视纪律规矩,拒不提供材料,干扰巡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不收敛、不知止,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多次组织、参与公款旅游活动并违规收受礼品,违反公务保障规定,既领车补又配专车,公私不分,由公家支付私人宴请费用;干预选人用人工作,违规提拔“身边人”,长期对组织不老实,不如实报告个人婚姻情况;将巨额资金存放“小金库”,予取予用;靠酒吃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融资借款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黄勇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