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19:22:34来源:法律常识
咨询问题
交通肇事罪判决后,吊销驾驶证的追究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法院判决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当时交警队没有吊销驾驶证,从法院判决到现在都八年了,交警队有说当时他们工作失职,没有吊销我的驾驶证,现在反过来要吊销驾驶证,我问一下这个没有时间吗?想什么时候吊都可以吗?
律师解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当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对于行政处罚的时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本案中,当事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但是由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疏忽,从法院判决至今已有八年,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
个人认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时效已过,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则属于程序违法。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被违法吊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即使复议机关或者法院确认了吊销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行为违法,但毕竟你构成交通肇事罪,若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程序违法而将该处罚撤销,则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不符,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可能会出现确认处罚违法、但不会撤销处罚,你的机动车驾驶证仍被吊销的结局。
若你认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违法行为给你造成了相应损失,你可以另行依法主张。
以上,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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