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6:45:41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09月10日06时许,一群众报警称:在耒阳市107国道实验中学路段公路边,躺着一名男性老人。我队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勘查,经查验,初步认定该男性老人系被车辆所撞,发案时间为6时左右,肇事车辆当场逃逸,在现场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请知情者积极提供线索,对提供线索并被公安机关确认,据此破案的,我们将为其严格保密并给予人民币三仟元(3000元)奖励。
▲事故现场照片
联系人: 黄警官:
罗警官:
耒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