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专业讯息:检察院交通肇事口供,车祸现场音频

时间:2023-06-01 14:24:3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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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系列之二

“妈妈,告诉您个好消息!上周我去面试的公司,看中了我的设计图,让我去给他们新店做设计呢!”视频电话的那头,21岁的徐辉兴奋地跟妈妈分享着自己的快乐。徐辉的母亲今年47岁,想到那一天,她的心都快碎了。

“根据目击者描述,当时黑色越野车突然失控,撞到路边大树后起火。由于事发突然,火势发展迅猛,车中4人被困,当场死亡……”2014年4月,这样一条消息大打破了小城的宁静。

在这场惨烈的车祸中,年轻的徐辉正是乘客之一。他和朋友刚刚看完店铺就遭此横祸。而开车的店铺老板——翟天齐,也未能幸免。经交警部门认定,事故是因车辆驾驶人翟天齐违规驾驶造成的,其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另外三名死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徐辉出事后,她的母亲几乎是一夜白头,身体也每况愈下。

白发人送黑发人。一场车祸夺走4条年轻的生命,也葬送了4个家庭的幸福。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家属沉浸在无尽的悲痛之中。可同样在车祸中丧生的翟老板家里,却处处透露着诡异的色彩。

“这可怎么办,三条人命呢,肯定要赔不少钱。”突来的变故,让翟天齐的妻子刘佳无所适从。

“对啊,我哥辛苦挣的钱怎么能给别人?”

说这话的是翟天齐的弟弟翟天弘,他也是哥哥生意上的合作伙伴。

在生意场上浸淫已久的翟天弘,做事雷厉风行。他的话,也给早已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的嫂子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我来想办法处理这件事,保证钱一分不少的都在咱们自己手里。”

如果车祸是人生的无常,那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揭露了人性的丑恶。

几天后,受害人家属处理完死者后事,强打精神,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负事故全部责任的翟天齐家属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翟天齐家属赔偿三家共计180余万元。

但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正是因为这笔钱,竟让他们开启了一场长达四年的奔波。

痛失爱子,三个家庭早已处于崩溃边缘,钱对于他们来说,只是往后日子里的微光。令人瞠目的是,原本家庭富裕的翟老板居然一夜之间变成了“穷光蛋”!不仅其名下房产已被法院查封,居然连存款也分文全无?!

由于翟天齐及其家属的名下已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的判决形同一纸空文。

叱咤商界十余年的翟老板竟没有任何积蓄吗?那么他的钱到底去了哪儿呢?

“这容易呀,你造个借条起诉你哥,然后……”经过旁人一番“指点迷津”,正苦于找办法保留哥哥财产的翟天弘顿时眼前一亮。

这是事故发生后不久出现在翟天弘生活中的一幕。

听了这个点拨,他立即找来了自己的三个生意伙伴,推杯换盏间,一个看似“天衣无缝”的计划浑然天成了……

“事成之后,合作的事儿好说。”

“您的事儿我肯定好好办。”

成了翟天弘座上客的王乐,一口答应了下来。他觉得自己只不过就是被借名打个官司而已,没什么大不了。

就这样,在事故发生仅8天后,王乐三人就拿着伪造的300多万元的欠条,将翟天齐的妻子刘佳告上了法庭。

在刘佳和翟天弘的证明下,这300多万元的欠款被认为是真实存在的,法院判令刘佳承担还款责任。紧接着,王乐他们通过法院执行程序申请查封了翟天齐名下的房产,并将其名下240余万元现金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仍在审理过程中的时候,翟老板已经悄悄地变成了“穷光蛋”。

“没钱,不赔!”

“人都死了,上哪给你们弄钱去!”

……

面对着刘佳及翟天弘的恶劣态度,当初的车祸受害者家属更加心如刀绞,他们隐隐觉得这其中必定有诈。

“俺儿不能白死!”

凭借着这个朴素的信念,这三个家庭家属到处申诉。但一晃四年过去了,赔偿款的事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一次偶然的机会,徐辉的父亲得知检察机关在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联想到了此前的遭遇,他们认为自己碰上了虚假诉讼。于是,受害人家属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走进了日照市检察院。

案件的专案组成员、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王明圣,时至如今,他仍然记得第一次见到受害者家属的心情。

“检察官,请你一定要帮帮我们,四年了,一分赔偿款我们都没拿到,人也走了,我们这眼睛都快哭瞎了。我们试过了太多方法,跑了太多单位和地方,这问题咋就解决不了啊。”

岁月像一把无情的刀子,在他们的面庞上刻下了印记,“沧桑”是他们留给王明圣最直观的印象。

四年,48个月、1460天、25040个小时,他们是怎么熬过来的。

四年,足以改变一个人、一个家庭。

有人说,时间能教人遗忘,但对于受害者家人来说,时间不会抹去他们的伤痛,那些经历反而一直在提醒他们,那深深的伤害。

收下材料后,王明圣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立刻着手审查案件相关材料。果不其然,在初步审查了相关材料后,一个个疑点逐渐浮出水面。

时值山东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之际,打击虚假诉讼,对于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做强民事法律监督、保障民事诉讼活动正常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虚假诉讼,通俗地讲就是打“假官司”,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和调解。

那么,受害者家属是不是真的碰上了虚假诉讼?案件到底“假”在哪里?我们跟着检察官抽丝剥茧来“打假”。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 王明圣

从形式上来看,王乐三人均委托同一律师起诉刘佳,而且起诉书内容、借条格式完全相同。庭审的过程也十分简单,被告方不做任何答辩,这与正常民间借贷案件的形式要件不相符。

按照常理来推断,如果你被告上法庭,会主动放弃辩解的机会,恨不能马上就输了官司吗?而且,告你的人齐刷刷的拿出的证据像是一个模板拷贝下来的,就连律师都是同一人,这是巧合吗?这是第一个疑点。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 王明圣

从诉讼时间来看,从起诉到判决所用时间非常短,刘佳与王乐等三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发生于交通事故9天后,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完毕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尚未开庭判决。

这个时间可以说是十分“玄妙”了,受害者家属提起的诉讼案还没宣判的时候,翟天齐的财产早已被查封的查封,被冻结的冻结,这在时间上看也存在为虚假诉讼转移财产的可能。这是第二个疑点。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 王明圣

从案件标的额来看,王乐等三人的诉讼标的额合计为313万元,执行完毕后,直接导致翟天齐名下无任何房产及存款,致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无法得到执行。

正是因为王乐等人的诉讼,才导致了后面的案子没有钱来执行。这是第三个疑点。


通过细致缜密的书面审查,检察官初步认定该案存在较大的虚假诉讼嫌疑,立即向院领导汇报,申请开展调查。鉴于案件涉嫌虚假诉讼,日照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日照市检察院统一指挥,市县两级检察院办案骨干组成的专案组,抽调精兵强将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他真的借了我的钱,欠条就在这,我能糊弄你们吗?”

为进一步查清涉案借款是否真实存在,检察官一行赴王乐家对其进行询问。但王乐一口咬定翟天齐确实借了钱,案件调查一度陷入僵局。

王明圣和同事们知道,王乐的口供是撕开这起案件真相的突破口,必须与他“死磕”到底。

“铃铃铃……”

就在此时,王乐的手机响了,他慌忙挂了电话。

王明圣瞥了一眼,来电显示是“翟”。

“打电话的‘翟’是谁?”

“不认识,我手机里存的人太多了,我也记不清了。”

“那你为什么不接电话?”

“肯定是些生意上的事,你们在这我也不方便接。”

面对检察官的询问,王乐眼神躲闪,一改刚才的坚决,显得有些局促。

与此同时,一辆熟悉的车趁着夜色驶入了办案人员的视野。开车的不是别人,正是翟天弘!

种种迹象表明,翟天弘和王乐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看着心虚的王乐,检察官们的信心更坚定了。

“好,好,我说我说……欠条是假的,一切都是翟天弘安排的,钱都打给他了!”

终于,在环环相扣的询问下,无法自圆其说的王乐只得承认。

至此,案件峰回路转。

在拿下王乐涉嫌虚假诉讼的关键口供后,办案人员立即前往银行对涉案执行款的去向进行调查。

钱到底是如何流到翟天弘的腰包呢?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 王明圣

经调查,执行款均由王乐等三名所谓的“原告”领取,表面上看上去并没有什么问题,但通过银行流水明细以及对执行款的进一步排查发现,三人支取涉案的执行款后,将部分执行款打给了案外人林某。

检察官顺藤摸瓜,有了惊人的发现,林某居然将这些钱全部打到了翟天弘的账户!

原告起诉得来的执行款居然又回到了被告的腰包,案件在证据上有了重大突破。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 王明圣

经调查发现,涉案的执行款要么通过银行支票背书,要么通过他人账户中转,最终都转到了翟天弘的银行账户里。

就这样,办案人员精准出击,环环相扣,巧妙地拿下了认定本案虚假诉讼的关键证据,揭穿了翟天弘、刘佳伙同王乐三人提起虚假诉讼转移翟天齐财产的诡计。

在查清案件事实后,日照市检察院依法将翟天弘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犯罪线索也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经公安机关查证,日照市检察院将这三起虚假诉讼案依法向日照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该案经日照市东港区法院重审后被依法撤销,同时,为惩治扰乱司法秩序的虚假诉讼当事人,东港区法院对原案原告和被告四名当事人分别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翟天弘也因伪造证据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经检察机关抗诉后,翟天齐家属同意与徐辉等三人的家人达成和解,并将交通事故赔偿款180余万元全部给付到位。

很多人并不清楚虚假诉讼罪的量刑标准以及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为了获取不当利益铤而走险,这些法律意识淡薄的违法者,最终还得为自己的虚假诉讼行为“埋单”。翟天弘等人企图通过打“假官司”来逃避应有的赔偿,不但没能得逞,反倒让自己身陷囹圄。

为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深层次违法行为,维护正常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根据最高检的要求,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7月1日起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

在办理该案中,公检法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携手打造了三方协作配合的示范样板案,彰显了公检法三家联合查办虚假诉讼的决心,也为未来虚假诉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实践遵循。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打击虚假诉讼,我们一直在路上!

(本案除检察官外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感谢日照检察机关提供支持)

监制|徐安江

策划、播音|王蓉蓉

撰稿|王明圣 李婧一 刘璠

统筹|刘璠

审核|王蓉蓉

编辑、音效|胡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