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江门律师费交通肇事,除权日当天卖出还有分红吗

时间:2023-06-01 19:20:32来源:法律常识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召开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专题通报会获悉,其于今年代表消费者连续提起的四宗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全部取得胜诉,四宗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里,三起发生在江门,一起发生在清远。案件涉及装修公司、物业主管、通信运营商代理人等多方对个体个人信息的侵害。

非法卖出6 万条个人信息

最便宜一条不到一毛五

三宗江门的公益诉讼显示,2018 年 -2019 年期间,分别任职于房产租售、家居装修、物业管理等行业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了消费者个人信息,然后在行业内进行非法买卖,具体包括消费者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房产信息等,累计超过 6 万条次。此后,两家装修公司为了招揽生意,在获取信息后,通过打电话、加微信等方式向消费者宣传、推广业务。

其中一起案件信息显示,张某辉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13296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19770条,获利17690元;谢某强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6127条,获利3950元;江某权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6179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3892条,获利1500元。记者粗略计算,张某辉出售的个人信息平均一条5毛,谢某强平均一条6毛卖出,而江某权平均一条一毛五不到。

今年3月15日,广东省消委会在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的支持下,就张某辉等五被告在经营活动中违法收集、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代表消费者分别提起三宗消费民事公益诉讼。7月27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判决相关被告人删除所有非法持有的个人信息,公开发表赔礼道歉声明,并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用,同时判决其中四被告分别赔偿消费者损失共计28140元。

另一宗清远的公益诉讼案件为,通信运营商代理人赖某华在经营通信商店期间,未经消费者同意私自用消费者的身份证信息多开手机卡超过520张,并将相关手机卡加价批量出售给黄某炬等人。黄某炬、潘某信、陈某新等人在明知相关手机卡是盗取他人身份信息登记的情况下,仍然购买并再次加价转卖,以此赚取差价。几名行为人的违法所得达4.3万元。及后,行为人被公安部门抓获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0年8月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赖某华、黄某炬犯侵犯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公益诉讼不是众多私益诉讼的简单相加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一种最好的方式

在解释该系列公益诉讼案件时,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公益诉讼与公益法研究中心主任颜运秋说,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的个人信息保护诉讼为公益诉讼,不属于私益诉讼,并与个人信息保护代表人诉讼有根本性的区别,主要原因在于,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诉讼的时候,不需要经得个人信息受损的具体权利主体的同意和授权,“而且这种诉讼也不是众多个人信息权利主体提起的私益诉讼的简单相加,个人信息保护代表人诉讼才是个人信息私益诉讼的简单相加”。

他表示,该系列公益诉讼案正确处理了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地位问题,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应当保持其谦抑性,只有在有关组织没有起诉的前提之下,才可以替补性的提起公益诉讼。所以,社会组织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具有优先的起诉权,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一种最好的方式。在该系列公益诉讼案中,检察院都是作为支持起诉单位而出现的。

通过公益诉讼个案把法律激活

把个人信息保护落到实处

广东省消委会在通报中提到,该系列公益诉讼案中,法院全部支持了省消委会的诉讼请求,检察院均作为支持起诉单位,这标志着司法界对广东省消委会运用公益诉讼手段保护个人信息这一探索的认可和肯定,“尽管消费者饱受个人信息泄露之苦,但却很难进行举证维权,运用公益诉讼手段,可以弥补个体在证据收集上的困难,突破私益诉讼的限制,从整体上推动解决消费侵权问题”。

广东省消委会公益诉讼律师团执行主任、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代理律师陈北元也表示,互联网时代,每个人几乎都是透明的,个体难以维权的情况下,公益诉讼成了有效的途径。《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个人信息保护进入了新的时代,这几宗公益诉讼的胜诉,也是通过个案来把法律激活,让它产生更广泛的社会效益。

省消委会提到,该系列公益诉讼案诉讼请求一般包括四个要点:要求判决被告人删除所有非法持有的个人信息、在当地官方报刊媒体公开发表赔礼道歉声明、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用,以及赔偿消费者损失,这也能大力震慑和遏制不法行为。

此外,还能促进形成社会共管共治,推动各有关部门和组织不断加强对个人信息权益及公共信息安全的重视,增强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加快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教育常态化,为公众创造更安全放心的信息使用环境。

据了解,广东省消委会目前已提起公益诉讼12宗,胜诉9宗,整改撤诉、和解2宗,公益诉讼成果引领全国。今年,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作用的同时,广东省消委会还通过投诉调解、消费调查、宣传引导、监督指导等一系列有效手段和举措,持续强化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力度。11月5日,广东省消委会针对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的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的问题,组织约谈省内三大运营商和相关电信企业,指导督促行业企业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整改,坚决防范杜绝个人信息泄露,更好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建议

不轻易在网上“晒”个人信息

拨打12345、12315 登录粤消委官网投诉

广东省消委会也提醒消费者,除了学习《个人信息保护法》,还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非必要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给经营者、不轻易在网上“晒”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内容与资料,对于一些容易造成自己信息泄露的资料,如快递、外卖订单,应及时妥善处理。如果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反映,或登录广东省消委会官网投诉维权。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冯家钜 通讯员 粤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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