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3:26:36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及辅助器材费。下面本律师将逐一就单项进行解析。
【一、医疗费】
医疗费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再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要点:
1.自身存在病情下发生交通事故,此情况应将自身原有病情所花费的医疗费予以剔除;
2.医疗费为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费,即不能按未报医保前的数额确定;
3.商业保险所报销的医疗费不影响对肇事方关于医疗费的索赔。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情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
护理期限应当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态等因素综合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四、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要点:
1.营销费需要医疗机构出具意见表明需要增强营养时才会得到支持;
2.保险公司就营养费是不予理赔的,或者赔偿标准非常低;
3.营养费一般为每天20元至100元。
【五、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要点:
伤残等级鉴定可由交警大队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鉴定,也可以受害人自行找有资质的鉴定所进行鉴定,或是起诉后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所依据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注意区分工伤鉴定标准。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七、精神损害抚慰金】
要点:
1.必须是侵权案件才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2.必须构成伤残等级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3.赔偿的数额与伤残等级相关,伤残越严重,可要求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越高;
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得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例如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
【八、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材】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
要点:
1.残疾辅助器材并非构成伤残等级才能赔偿;
2.购买辅助器材一般情况下无需医生医嘱;
3.可以要求赔偿因身体缺陷而配置功能性残疾用具所支出的费用(如助听器等)。
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到正在遭遇不幸的您,您也可以收藏本篇文章以待不时之需。
全文完,感谢您的耐心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