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5:11:51来源:法律常识
破案神速,为民请命
保人民安宁,护社会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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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请命,破案神速
6月1日上午10时,两名事故受害人家属将绣着“为民请命 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南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队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在案件没有任何有效线索和监控的情况下多方侦查,迅速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逐层侦破,真相浮出
5月23日18时23分,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在徐庶路与凤凰大道交叉路口非机动车道上将一辆两轮摩托车驾驶员腿部撞伤,三轮车驾驶员在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
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只见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伤者左小腿骨折坐在地上。民警一方面联系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另一方面进行现场勘察。通过仔细勘察提取到三块红色油漆,初步判断肇事车辆应是一辆红色电动封闭式三轮车。
勘察完现场后,民警又赶回大队调取现场监控,调取中发现事发地点刚好在监控正下方的死角,无法看到碰撞画面,再加上这辆电动车没有号牌,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一定的难度。
"肇事车辆驾驶员是一位50至60岁男性,其他的我也想不起来了。"
结合伤者描述的特征,民警又反复查看监控视频,终于发现在报警前有一辆红色封闭式电动三轮车经过事发地,民警将该车辆图像放大发现该车有淮海二字,且车辆左倒车镜缺失,驾驶人也符合伤者描述特征。
民警马不停蹄地赶往淮海电动车专卖店查找购车人员信息,由于购买此款车辆人多,部分信息不完整,查找起来比较困难。通过监控分析该车的行动轨迹,民警推断出该车应该是经常在凤凰大道通行,便连日在凤凰大道查找。5月26日下午,正在凤凰大道查寻的民警一眼看到龙鹏广场路口有一辆红色封闭式电动三轮车,随即上前查看,该车辆左倒车镜缺失且车身有几处新油漆,遂对驾驶人进行询问,驾驶人见民警找到自己,知道事情败露只好交待了5月23日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的违法事实。
神警雄风,罪犯克星
经查,驾驶人翟某当天驾驶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行驶至凤凰大道与苗圃路交叉路口时拐至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行至事发地点与对向行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翟某立即下车询问伤者后,又上车逃离现场。
尽管翟某告诉民警是摩托车撞了他,且自称自己是因为心脏不适所以回家休息。但由于其肇事逃逸的行为,翟某要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依照相关法规对翟某交通肇事后逃逸违法行为做出了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处罚,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