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4:10:10来源:法律常识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别?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2、交通事故由哪个部门处理?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交通事故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异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3、发生交通事故时没有报案,事后报案可以吗?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可以,事后报警的,警方一般应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申请后当事人应在10日内提交相关证据,由警方来对责任来进行认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的时间要多久?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5、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争议,应该怎么办?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应当注意的是,进行调解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是在双方当事人均提出申请的情形下进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一般应在10日内作出处理结果,另一种方式是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争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哪些情形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适用调解?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有以下三种情形: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的;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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