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08:31:21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对方:肇事逃逸,谁来赔偿?
朱某驾驶汽车被闯红灯的舒某撞了,舒某随后驾车逃逸。交警认定舒某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舒某肇事逃逸后找不到人,朱某便向自己车辆的保险公司索赔1.5万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将舒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舒某赔偿其1.5万元及利息。
《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本案中,舒某闯红灯撞了朱某,负事故全责,应当对朱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朱某依据保险合同,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获得了理赔,那么保险公司在赔偿后,就获得代位追偿权。因此,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舒某赔付,其已赔偿给朱某的1.5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舒某向保险公司赔偿车损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