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1:05:35来源:法律常识
现在路上车多,路况也比较复杂,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私家车发生碰撞还好说,直接责任认定走保险,如果是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呢?除了正常的修理之外呢,还涉及到停运费用等赔偿,然而这部分的赔偿却备受争议,因为可能有些范畴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上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涉及道路交通停运损失的22起典型案件开庭审理。
据了解,这22起案件的原告多为营运的出租车、网约车车主,他们为了主张自身的权益,将交通肇事的另外一方和保险公司一同告上法庭。
法官介绍,两车发生碰撞之后,车辆损坏或车上的物品损坏属于直接造成的损失,而由于车辆发生事故,又产生的一系列损失,比如营运车辆停运造成的损失,叫做间接损失。
对于大多数的车主来说,无论是间接损失还是直接损失,在他们看来,既然投保了,就理所当然应该由保险公司来进行理赔,但是在庭审过程中,全责一方的保险公司当庭表示,停运损失并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保险公司代理律师:肇事车辆在我们这里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100万,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我公司已支付原告车辆损失费一万元,停运损失、交通费、诉讼费为间接损失,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不同意赔偿。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在过去,我们可能都知道,交强险对于车辆损失要进行先行赔付,但是在去年以来,我们的裁判标准依据发生改变,所以我们现在交强险对这一部分是不会先行赔付的,而且在商业险这一块,大家可以格外注意一下,看看我们所签订的商业险合同当中,有没有针对停水、停电、停气、停运这样的免责声明,我们有没有签署。如果说我们所签订的保险合同当中,对于这样的一些免责事项进行了声明,而且我们也发现很多当事人在电子投保单上进行的签字,或者是纸质保单上也有签字,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多数情况下就认为,保险公司已经尽到了免责声明的告知义务,所以这个时候我们相关赔偿就要做一个责任的承担。
记者看到,在一份生效的车辆投保合同第24条就有这样的免责条款,对于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产等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已经用加黑加粗显示的,视为保险公司尽到了提示的义务,可以免赔。
咱们车主拿到保险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看一看,有没有相关的条款。那么,话说回来,这个停运损失一旦可以获赔,那么这个停运损失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什么样的主张是合理合法的呢?
保险公司代理律师: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合同维修明细、收入证明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对于维修天数有异议。根据其车辆维修金额以及车辆损坏程度,我们认为该车辆10天足够维修完毕,车主主张13天,我们认为应当提供出租车GPS定位,证明该车辆在事故发生后实际停运时长。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张文蕾告诉记者,在涉及停运损失的案件当中,对于停运天数的认定非常关键,首先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出租车行业由行业协会出具,停运的天数会依据维修的进厂、出厂证明,并且辅以GPS定位等相关轨迹信息,由法院进行认定。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对于我们的原告有出租车司机或者网约车司机,我也更加希望大家也是秉持着积极的态度去处理这样的问题,因为在我们审理案件的过程当中,也有极个别的案例,由于我们的原告这边可能存在一些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没有第一时间去积极履行自己维修车辆的义务,没有及时把车辆取回来,如果说由于网约车或者是出租车司机自己这一方原因造成的停运损失的扩大,那可能对于扩大了的部分要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网约车车主高先生表示,自己的车辆出事故是在过年期间,因为修理厂没营业,所以耽误了几天收入。跟被告协商,双方和解,赔偿5天的损失。
记者了解到,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22起涉及道路交通停运损失的典型案件,有的达成了和解,有的择日宣判,而通过这样以案说法的方式,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更好的了解法律法规,进而彼此配合,尽早尽快解决双方存在的矛盾和争议。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面对我们发生停运损失的时候,希望大家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我们第一时间和保险公司报案联系好之后,咱们第一时间去处理家里的事故,而且如果被告这边遇到可能在保险定损方面有一定阻碍的时候,我也建议大家,可以第一时间去协助原告,去把车辆的维修工作完成,越早完成维修,我们的损失的天数就会越少,对于我们来说,后续面对的赔偿金额就会越少。所以今天咱的宗旨还是在于,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要积极地促成事件的解决,这对于我们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出租车,网约车,货车……运营车辆种类很多,一旦在路面上发生刮碰事件,除了因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失外,停运期间带来的损失也是不能小窥,所以,无论是在签订保险合同还是在后续理赔过程中,都应该仔细慎重,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记者:范姝、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