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3:24:59来源:法律常识
为有效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畅通社会保险费争议多元预防化解渠道。近日,由福山区司法局备案成立的烟台市首家社会保险费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
据悉,此次福山区司法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福山区税务局,与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协同配合,立足“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原则,通过建立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共同打造社保费征缴争议“一站式”处置新模式,合力构建多元化协调和解决社保矛盾纠纷“一盘棋”新格局。新成立的社保费争议调委会常设机构位于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费投诉举报联合处理中心,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室,主要受理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费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社保费征缴争议事项。
社保费争议调委会的成立,弥补了全市社保费征缴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空白,实现了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工作从“单部门办理”向“多部门协同办理”的历史性转变,既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高位融入平安福山共建共享共治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有益探索,必将为提高专业性社会保险费争议多元化解质效,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展,最终实现“保障群众权益、减少双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多维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 李蕾
审校:赵璇